2009年月1月16日,中共焦作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。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焦作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共七人,选举产生了党委书记和副书记。这是我省成立的第一家市级律师协会党委,在我省律师党建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。焦作市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负责人、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、省律协党组、焦作市司法局领导派员出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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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省司法厅律管处宋智慧处长现场指导 |
根据焦作市委组织部、司法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》,市律师协会党委接受市司法局党组管理,市司法局领导按规定程序在市律师协会党组织中担任主要领导。《意见》要求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之中,同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规划、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。要求认真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,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保障机制,统筹解决党组织活动场所,多渠道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,为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物质保障,不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。据了解,焦作市委组织部、市直机关工委给律师协会党委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,并在党费返还比例上给予倾斜。焦作市律师协会成立后将直接管理全市所有市直、县区律师事务所党务工作。2009年,焦作市律师协会党委将以理顺组织管理关系,建立市律师党建工作阵地,大力推进党员发展工作,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为重点,努力增加党对律师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。

焦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樊国现场指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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